【贾正】三年五年

勿上升
——


我们几个人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聚在一起了,自从朱正廷的离开导致队伍解散后。

倒不是像外界传闻的不和,而是大家坐在一间屋里,总会想起过去,总会想起他。我需要佯装无事地同他们嬉戏打闹,他们也要粉饰太平却时时关注着我的情绪,彼此都太累。

这次再相聚,理由很简单,那个人要回来了。可惜我们所有人,都是在看了新闻后,才知道这个本该早于媒体知道的消息。

毕雯珺开了不知道第几瓶啤酒,脸颊有些微红。李权哲眼睛眯成了一道缝,托着腮帮子假寐。丁泽仁晃着脑袋,伸出手关小了火焰。范丞丞和黄新淳凑在一起讨论最近的八卦新闻。

我通过腾腾雾气观察着他们每一个人的面孔。似是变了,似是没变。

那么他呢?

其实我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想起他,毕竟已经过了快五年,思念成疾后早已痊愈。但当我试图回忆起关于他的点滴,却还是会觉得喝下的啤酒苦得不像话。

脑海里飘过许多画面,有他当着队友笑着打我的,有他埋着头生闷气的,有我们站在凌晨三点的天台上拥吻的,还有最后,他哭着转过身说再见的。

从前我总想不明白我到底喜欢他哪里,他不是不好,但我也能找出许多不好来,比如不够勇敢,在我们的事情上三番两次往龟壳里钻。

在他离开以后的很多夜晚里,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就会琢磨,才发现原来心动真的是有迹可循。他抚摸小猫时眉眼间的温柔,他替我整理衣领时的细心,还有他凑在我身边看电影时打在我脸颊上的温热呼吸,都让我万分心动。

他的粉丝曾赐予他“人间仙子”的称呼,最开始我们还因此调侃他,后来聚在一起看首次巡演录像时,才不得不承认,他在舞台上的每一帧,无论是回眸,还是落泪,都美得一尘不染。

我在无聊时,会翻看过去的很多VCR,越看越觉得,穿着白衣的他太飘渺了,好像风一吹,就消散不见。我总会伸出手想去触碰,却在半途清醒过来,不由得怀疑,曾经的耳鬓厮磨是否只是自己的臆想。

在刚失去他的那半年,我快要把自己折磨到疯掉,一个人站在江边吹冷风,一个人走过摆满小摊子的天桥,一个人推着购物车掩藏在超市的人群里,上一秒还尽力投入生活,下一秒就突然泪流满面。

每天洗完澡躺在床上,我都会不切实际地想,会不会睁眼醒来时就回到往昔,我不求我们相爱,只希望能在排练时偷瞄一眼他的侧脸。

奇迹没有发生,我仍然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,当着万众瞩目的歌星,很多事情我比从前做得要好许多,我不再是那个需要在六个哥哥庇护下才能成长的弟弟,我在奔跑,在追逐,但是我最想证明给他看,他却不在我身边。

他不但不在我身边,他还食了言。他走时说好两年后见,却整整在国外待了五年。

若是两年,我还有把握再追回他。五年......太长了,我不知道他在国外遇见了谁,和谁窝在沙发上看电影,又和谁为一件小事争吵,吵到最后,是不是彼此相视一笑。

他离开刚到两年的那段时间,我几乎时时刻刻都在等待,等待一个电话说“黄明昊,我回来了”,等待一条短信“好久不见”,当我走在路上,也会环顾四周,想着他会不会从哪个角落跑出来拍拍我的肩,给我一个时隔两年的拥抱。

我的期待落空,后来我听说他在国外混得风生水起,也就逼迫着自己不再去想情爱之事,专注于梦想和事业。

我过得这么好。

真的,这么好。

那么多人为我尖叫呐喊,我有了一个人的巡演,我站在偌大的舞台,我望一眼台下,全是写着我名字的灯牌。

可是为什么,他们看着我的眼神带着怜悯,为什么,范丞丞会骂我在行尸走肉般生活。

过了十二点,啤酒瓶零零散散倒在地上一大堆,我们仍举着酒杯狂欢。

毕雯珺捏着我的肩,语气有些激动:“就是今天了。”

黄新淳原本白净的脸上泛起一大片红,他趴在桌上喃喃:“终于要齐了......”

丁泽仁低垂着头,仔细瞧去,竟闪着泪光。我们的大师兄,原来也有这么脆弱的时候。

李权哲不知想到了什么,“哇”地一声哭出来,一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,一边伸出手拿纸巾擦眼睛。

范丞丞看着我,眼角有些湿润,却还是在笑:“Justin,他就要回来了。”

他就要回来了。

我想让他看看这一幕,然后冷着脸质问他:大家都很想你,你凭什么自作主张去国外这么久?

我最多虚张声势一分钟,一分钟以后,我必定哭着没出息地示弱:

大家都很想你。

我也是。



我在十八岁的时候,过着练习室、食堂和宿舍三点一线的日子,在排舞到精疲力尽时,常会瘫坐在地板上,休息片刻。

记忆中总有总有那样不真实的瞬间——

窗外万里无云,阳光透过练习生的玻璃,映在白色墙壁上。我抬起头来,盯着他衣角活跃的光点。范丞丞他们舞动着胳膊,挥洒汗水,他也在尽力战胜疲惫。

我身下是冰冷的地板,可我却觉得自己站在几千里外,站在十几年后,遥远地审视着这段时光。

我不舍得眨眼,想要定格住这样的一个下午。那时大概知道,往后夜深梦回,总少不了想起。

当时只道是寻常。

我们七个人总在深夜里憧憬着我们团队的未来,想着繁花红毯,想着似锦前程,想着万人嘴里呼喊着我们的名字,然后一通傻笑。

他总会在这时最快地从幻想里抽离出来,挨着揉我们的脑袋,说“傻小子们,一定要更努力啊。”

后来我们带着热血一头扎进了娱乐圈,这里鱼龙混杂,真真假假看不真切。好在他虽然感慨“我们已经不是当初可爱又稚嫩的我们了”,眼里却还是一片坦然。

我们很快发了第一张专辑,有了第一场万人演出,接了第一个代言。

那时我和他还处于暧昧阶段,我站在台上唱着准备了三个月的rap,瞥见台下有人将我和他的手幅举到一起。

我知道了cp粉的存在。原来有那么一群可爱的人,喜欢看到我和他并肩而立。

我们的cp粉一度在团队粉丝中占据了极大比例,她们会拍下我们的相望,会写关于我们的故事,在她们眼里,我们的相互陪伴最为珍贵。我在很多午后,独自浏览着她们的喜欢,那些隐秘的爱意,好像因此得到满足。

后来我们在一起了,再后来我们又分开了。

时隔这么些年,我再度搜索,关于我们的cp消息已经少得可怜,零星的几个,还是悲伤压抑的回忆贴。

一个在国内单飞,一个在国外奋斗,我们已经是两个单独的几乎无互动的个体。她们无法将这样的两个人强行牵扯到一起。

但是,时间能。

如果我们当时放肆得再小心翼翼一点,如果我们当时没有被狗仔拍下拥吻的照片,如果我们没有分开这五年,我们会是什么样子?

我看着面前这个熟悉的背影,眼里一阵酸涩。

他坐在咖啡馆的角落,低着头搅拌气泡水的吸管。后脑勺翘起一小捋头发,棒球帽却乖乖地压在头顶。

我轻轻走到他身后,我叫他——

“朱正廷。”

你终于回来了。

终于。

我十六岁与他相遇,十八岁开始和他谈恋爱,相爱三年,分开五年,算下来已经认识十年。

整整十年。

十年有太多变数,有太多未知,有太多不可测。
但岁月对他究竟还是温柔的。

三十二岁的他看上去和十年前竟无太大变化,他转头的瞬间,我仍心跳加速到无法呼吸,那张令我魂牵梦萦的脸,精致漂亮如初,甚至更添魅力。

我设想过很多次重逢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,没想到是——

“黄明昊,你怎么又把头发染黄了。”

这话他曾对我说过无数次,他总说“Justin你年龄还小,染头发对身体不好”,或者“黑色头发多乖巧呀,显嫩”,每次我染完黄发,都要被他揪着耳朵骂“小孩儿装什么成熟”。

他不知道的是,我每次染黄发,就是为了看上去显得和他年龄相近些,那样他就会察觉到,我不是弟弟,而是个爱慕他的男人。

我坐下来听他讲他在美国的经历。

他过得很好。他在美国那边进修了他的专业舞蹈课程,并且参加了一个在业内具有影响力的比赛,获得导师赏识,现在飞黄腾达,成了大艺术家。

我安静地听着,带着笑容真诚祝贺。然后,他问——“你呢?”

我呢,我当然也过得很好。我告诉他,我出了个人专辑,开过个人巡演,还演了好几部偶像剧。

他说:“偶像剧?演什么?”

我像炫耀一般将我出演过的角色一一罗列。

他挑眉,我却捕捉住他眼里的一丝失落。他的手不安地攥紧了杯子:“这么厉害啊,我总以为,你还......”

他话没说完,我却知道他想说的是什么。我直勾勾地看着他:“我已经二十六了。”

接下来,他又分别问了他们几个的事。

“团队解散后不久,丞丞就进了演艺圈,现在也是拿过好多奖的演艺界扛把子了。雯珺哥专注于唱歌,也有出专辑开演唱会。哦对,他还恋爱了。新淳和权哲一样,发了属于自己的单曲。泽仁还创立了自己的工作室,现在准备转幕后了。”

他欣慰地点点头:“知道大家都过得这么好,我就放心了。”

我想问他,你只是去了美国,又不是与外界隔离,难道从来没有关注过我们的消息吗?

我没有问,我害怕听到答案。

我时时刻刻都在算着时差,猜想远在美国的他在做什么,如果他当真屏蔽掉所有关于我们的新闻,我想我会忍不住崩溃。

大家都过得很好。可是原本,我们应该一起过得很好。现在,却各自在自己的路上前行。前途再璀璨,始终要熬着孤单。

我们在咖啡馆门口分别。转身之前,他磨磨蹭蹭许久,垂着头看着水井盖,开口问我:“Justin,你有想我吗?”

我几乎快要哭出来,手捏成拳头抓住衣角,不让自己看他,我说:“想你那么难受。”

“不敢想。”

早在十六岁那年我就明白,朱正廷是个受了苦会往心里咽的人。一次次看着他受了伤,却在电话里对家人说过得很好,我心疼到不行。那会,他至少会像个小孩一样向我抱怨,向我诉苦,委屈地说最近遇上的烦心事。

而在这五年里,对远在他乡的他而言,我们其实就是半个亲人。哪怕回来了,也闭口不谈在美国受过的苦。

我差点真的信了,信他过得很好。

可这和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想起他一样,至始至终都是谎言。

还是范丞丞给我的消息,那会我正好点进“朱正廷将担任某某舞蹈比赛评委”的新闻。范丞丞在电话那头说,朱正廷把我们都骗了。

他在美国的经历并非一帆风顺。他刚到那会,被同学排挤过、整蛊过,还在训练中受了严重的腰伤,修整了一年多。

丞丞说:“Justin,他过了五年才回来,不是因为他不想念我们,就像当年他离开,不是因为他舍得和我们分开。”

我知道。

我说什么来着?我讨厌他在我们的事情上三番两次往龟壳里钻。可是其实,我才是那个没有担当的人。

我比朱正廷先知道我俩被狗仔拍下亲密照片的事,但我什么也没做。我头脑里一片乱麻,找不到合适的应对方法。我想要逃避,却无处可逃。

然后朱正廷被公司叫去谈话。他从办公室出来后,看着在门口心神不宁的我,在几十秒里做了决定。

他对我说,我们散了吧。

我不敢置信地看着他,拼命摇头否定。我带着哭腔说,我不想和你散。什么狗屁照片,让它曝光好了,我们不当明星了行吧,我只要你啊。

他很冷静,似乎早就预料到我的反应。他说,黄明昊,你忘了我们以前约定好的未来了吗?我们离梦想已经那么近了,你舍得放弃,我可不舍得。

他舍不得的,不是他的梦想,而是我的前程。

我们终究是分开了。

对我而言,他是队长,是哥哥,是朱正廷。那些日积月累产生的感情,有依赖,有爱意,还有流血破皮后的非他不可。他在的那五年,就算再累,也像狂欢。

是的,非他不可。

我推掉了今天所有的行程,在他出门前,站在了他面前。

他笑着给我拿拖鞋:“Justin。”

我再也不想努力地佯装生疏或平静,我向前一步抱着他的腰肢,脑袋埋在他的颈窝里。

像过去的很多时刻。我们参加完一场演出,穿过拥挤的后台,找到无人的角落,短暂地拥抱,在对方的温热肌肤里寻找勇气。

他轻轻拍打着我的背,一如从前般宠溺:“忘了问你。”

我抬起头,眼睛因为酸涩快要睁不开:“什么?”

他缓缓倾过身,吻过我眼角的泪痕:“五年前,我离开时,你说过的话,还算数吗?”

五年前,我在他转身时说,无论是两年,五年,还是十年。只要你没有与他人两情相悦,哪怕不再喜欢我,也请给我个再次陪伴你的机会。

我知道自己并非完全不可以接受别人,但我不愿去尝试。为一个瞬间心动容易,为每个瞬间痴心太难。世间可能有万种相遇,我在十六岁那年,就已经遇见了我的最珍贵。

他从前在采访里问我“如果......”,我没让他把话说完。粉丝们近乎疯狂地猜测“如果”后面会不会是“结婚”,其实是“分离”。

“如果我们分开了,你会不会等我?”

我会的,我会等。

我会,一直等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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